根据福州市丰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现申请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变更主要内容: 增加建设2#宿舍楼,取消建设配电房;1#厂房、3#厂房层数由4层增加至5层;消防水池、泵房规划布局和尺寸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 10月6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福州市丰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丰晟锂电折叠自行车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包括调整前及调整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