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坂东镇塘坂村)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5-2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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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自然告字[2020]010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用地面积(㎡)

建筑占地

(㎡)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层数

高度

(m)

建筑面积(㎡)

拍卖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坂东商贸街1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2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3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4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5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6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7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8号地块

120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9.125

52

25

坂东商贸街9号地块

112.5

105

居住用地

70年

5.5层

19.5

611.25

51

25

备注:本次拍卖出让各地块①宗地位置:坂东镇塘坂村;②土地条件:现状净地;③加价幅度5万元的整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本县辖区内仍有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底价(或保留价)。

  四、本次公告与拍卖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6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6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0年06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0年06月17日09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开出让佣金收取方法:若成交,每宗地块向该地块受让人收取固定佣金2000元。

   2、缴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即可取得9宗地块的竞拍资格,但只可竞得一宗地块。如需竞得多宗地块,需缴纳相应份数的竞买保证金;

  3、 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含签订日)10日内到税务部门纳税申报,3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

   4、在受让人依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现状净地交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5、竞得人竞得土地后,若房屋不进行分割销售转让的,竞得人应按照规划的建筑立面设计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聘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竣工后,由竞得人和施工单位共同提供验收合格认可证明,房屋施工质量和安全由竞得人和参与建设的施工单位共同负责。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若房屋需进行分割销售转让的,须在闽清县境内依法成立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按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出让人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资料备案。我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内已注册的资质公司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62301373

  开户行及帐号: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418275045428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13185101040018163  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 935000010009978940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35050161690700000345  ⑤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1402050129601053806  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100056136060010001  ⑦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35501012010490000057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