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1-1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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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闽清梅溪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

闽清县梅溪镇里寨村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2174.76平方米,设1个30m3的柴油罐,2个30m3汽油罐年销售汽油1331.95吨、柴油235.05吨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路面的喷洒;运营期,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2.施工场区设置围栏,工地定期洒水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确保有机废气达标排放。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运营期,加强站内车辆交通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站区设置危废间,油渣、废油、污泥经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5.加强事故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落实油罐、各处理池的防渗措施。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0115日-20201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