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之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为保障我县环境安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实施方案通知》(闽环保财〔2014〕9号)、《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闽政〔2013〕41号)相关文件要求,需加强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全省环境应急装备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水平。因使用损耗,需增补更新围油栏、一次性个人防护品和消除污染的物品等环境应急物资(详见采购清单)。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在我局外网公开询价,询价后以最低价为控制价。现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四、报价清单
品目 |
货物名称 |
作用 |
数量 |
单位 |
1 |
围油栏 |
拦截石油类污染物 |
1000 |
米 |
2 |
三层防护口罩 |
个人防护 |
300 |
个 |
3 |
KN95口罩 |
个人防护 |
100 |
个 |
4 |
石灰粉 |
中和剂 |
0.1 |
吨 |
5 |
絮凝剂 |
促进污染物分离 |
0.5 |
吨 |
6 |
漂白粉 |
氧化剂,兼杀菌消毒 |
0.1 |
吨 |
五、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1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以及报价文件要求
1.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近一年。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在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重要说明:以上为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报价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要求,最后询价结果由我局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七、其他要求与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报价细目及其总价,于6月15日17:00之前,封包盖章后送达或邮寄我局。
(闽清县梅溪梅城镇梅溪路76号,联系人:张旺和 联系电话:13960898013 邮箱:13960898013@139.com)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