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1-0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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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5日-20241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

邮政编码:350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汇森宝新型非标定制家装生产线项目

闽清县云龙乡中建产业园

福建省汇森宝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实木家具0.8万平方米,复合家具4万平方米,板式家具20万平方米。

1.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云龙乡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冲厕,喷漆废水循环使用,无法利用的当作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选料、机加工、白磨工序、机械裁板、钻孔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沉降室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漆面打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调漆房、喷漆房、修色房、晾干房、烘干房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采用清洁能源,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门烟道排放。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废活性炭、漆渣、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建设不小于272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等应急设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