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闽清空气质量考核位居全市前列, 蓝天保卫战首战告捷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1-14 17:0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统计,2018年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优良天数比例高达99.2%,列全市第二名。其中,优级天数创历史新高有233天,比去年同期多30天。我县空气质量考评绩效得分1350.5分,位列全市3名,在各县(市)排名较去年同期上升2

全年六项污染物均值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1%。

2018年,我县坚持精准治污,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空间布局四大结构调整,狠抓控煤、控新建项目控工业污染、控和控污染应急措施等“五控”治理,形成了一套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的“组合拳”,以扎实措施捍卫“闽清蓝”:主要措施:

一、问题导向,推进全面煤改气

    制定《闽清县建陶企业全面煤改天然气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改燃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改燃工作县领导多次召集相关企业家召开煤改气动员部署会,坚定县委县政府煤改气决心工信生态环境应急、人社等部门不断加大入企宣传力度,并做好了执法等全面预案闽清广安天然气公司持续加大管网建设等提升供气能力,保障全面改燃用气需求。建陶行业全面“煤改气”这一长期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源头控制,严把环境准入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污染产生,使生态环境监管真正从末端管理走向前端决策闽清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服务。201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9均符合绿色发展要求。

三、严格监管,保持执法强态势

深入开展“清水蓝天”“利剑”等环保专项行动,结合“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强化环境隐患排查、重点流域水环境监察、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查等日常监管。2018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件,处罚款216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9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2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有效打击了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保洁,引入第三方服务

 优化道路保洁方案,委托中航环卫一体化公司实施我县重点道路保洁保湿工作。强化重点区域(闽清高级中学、闽清档案局周边1公里范围内以及316国道猴山口至溪口大桥段、京福高速连接线金茂花园至大路鲤鱼湾路段)道路的清洗和洒水作业,严控扬尘污染。

五、联防联控,响应防污染机制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辖区5家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措施,提高污染天气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根据《闽清县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适时启动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做到责任到人,响应及时、有序、到位,提高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