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供销社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社属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4-0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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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同意,闽清县供销社系统拟向社会招聘2名坂东供销社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闽清县坂东供销社招聘职位

  1.财务1名

  2.综合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熟悉相关的国家政策,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执行力、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4.能胜任新时期供销社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正式录用为集体企业劳务派遣人员。

  (二)任职条件

  1.财务:财务类相关专业或从事过财务类工作,性别不限;

  2.综合文员:不限专业,性别不限。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定向报名,定向分配方式。若有职位空缺,报考者愿意服从调剂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4.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或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咨询电话:22356989。

  (三)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原件,征信报告。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应聘要求,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个人简历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回。(注:为保护个人权利,请在个人证件复印件上写明“该复印件仅用于招聘报名使用”)

  (四)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简历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笔试。

  (五)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合格线为60分。每个岗位三人以上报名的,笔试合格者的前两名进入面试,三人以下报名的,笔试合格的第一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对象为通过面试人员,在福州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体检医疗机构(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政审: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负责,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等。考察对象需提供人行征信记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闽清县供销社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录用为集体企业劳务派遣人员。

  四、工资待遇

  按照闽清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和闽清县供销社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事宜委托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县供销社监督并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2.在本次招聘的体检、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入围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清县供销合作社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332215,13067302567。

  4.本次公开招聘的解释权归闽清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