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福州市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9〕159号)的要求,我县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含委托)。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凡属于承接下放(含委托)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与市直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目录,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闽清县对应福州市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闽清县承接福州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闽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