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闽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梅委编办(2020)9号) ,现将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维修企业等道路运输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及运输加油车监管权责事项明确如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维修企业等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本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及运输加油车的管理工作。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