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6-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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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闽安委办〔2019〕3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榕安办〔2019〕45号)《闽清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梅安办〔2019〕20文件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镇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相关活动。结合我实际,现就我镇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由政府安委会主办。成立“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村级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

(一)组织启动仪式。安办将于6月初组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启动仪式,在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教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

镇安办将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培训。组织学区、建设站、企业办、消防站等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消防、用电、等知识培训。同时,组织人员深入村居、机关、家庭等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尤其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进行集中宣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鼓励邀请相关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研判,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七进”宣讲活动并深入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开展专项执法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LED显示屏,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主要内容

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紧盯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全省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适时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部门,针对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开展宣传报道,邀请主流媒体随同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进行曝光。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用好“12350”举报电话,积极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要提升活动实效。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要强化督导考核。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检查督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