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推进我县社区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金厝边”邻里互助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金厝边”邻里互助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金厝边”邻里互助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