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伟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10-1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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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4日,根据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2019年10月12日有多例聚集性胃肠炎病例发生,经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步判定是一起由食源性疾病引起的事件,涉案食品为厦门市思明区蒋伟强饮品店制售的20191009批次芋泥蛋糕。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蒋伟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制售的20191009批次芋泥蛋糕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总货值为人民币286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26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的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

  2020年1月20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6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