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东桥义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请求批复的函》(东政〔2017〕8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你镇公共基础设施,满足当地经济旅游发展需要,原则同意闽清县东桥义由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东桥义由停车场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义由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72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建成停车场,配套建设道路、绿化、雨污管网工程、消防、道路照明、管线综合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核定项目概算投资1321.01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其中工程费用116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94万元,基本预备费38.48万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