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坂东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04-0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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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坂东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满足学前教育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坂东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坂东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坂东村灾后集中重建点6号地块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636平方米,建筑面积4795平方米,建设一栋四层校舍及其配套设施。

  五、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设计、结构设计等设计,在项目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设计。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万元,基本预备费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9.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