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梅溪路榕院交叉口至梅溪大桥段道路“白改黑”工程可行性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4-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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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梅溪路榕院交叉口至梅溪大桥段道路“白改黑”工程可行性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告》(梅城投〔2019〕5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保障道路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梅溪路榕院交叉口至梅溪大桥段道路“白改黑”工程可行性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路榕院交叉口至梅溪大桥段道路“白改黑”工程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车行道宽度为7米,人行道宽度1.2米-5米不等,工程设计总长度约为1.25公里,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电气及附属工程等。

  五、原则同意项目工程、给排水、电气等设计,在项目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设计。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896.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0.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02.85万元,预备费42.6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