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梅溪大桥至斜拉桥段梅溪北岸沿线建筑夜景照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9-0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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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批复闽清县梅溪大桥至斜拉桥段梅溪北岸沿线建筑夜景照明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美化城区夜景,提高城市品位,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梅溪大桥至斜拉桥段梅溪北岸沿线建筑夜景照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大桥至斜拉桥段梅溪北岸沿线建筑夜景照明工程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大桥至斜拉桥段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以闽清县城区梅溪北岸(斜拉桥至梅溪大桥区间北岸沿溪建筑立面)沿溪建筑立面、局部背景建筑以及万旭御园片区景观及建筑部分夜景设计,其中斜拉桥至梅城大桥段需包含闽清县龙洲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夜景设计内容。对斜拉桥至梅城大桥、梅城大桥至天行大桥、天行大桥至城关小学人行天桥至梅溪大桥、山体贵坑段以及万旭御园山体、邮电新村,荣域学府、城关小学等主要景观节点进行夜景工程施工。项目涉及夜景照明及电缆、远程控制、配电等配套工程的安装等,安装LED投光灯,LED洗墙灯,LED晕光灯条等合计照明总功率约200kw。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1769.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586.36万元、设备购置费118.24万元、暂列金6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我局申请调整概算。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照明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