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4-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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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重新审批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城投〔2023〕4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3〕41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及总投资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211-350124-04-01-879243)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满足群众休闲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赖下桥至溪口大桥段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修建总长度1.3公里,配套建筑建筑面积47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休闲绿道、护栏、休闲平台及集散小广场、休憩驿站、廊架、绿化景观工程、边坡整治工程、水电工程和智慧公园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742.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0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2.4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47.67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9.9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3〕41号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