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白中镇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白政〔2023〕2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客运综合枢纽(项目编码:2209-350124-04-01-840001)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前坂村五丰桥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83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61.51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客运综合楼、维修车间、综合楼、设备用房、门卫、风雨连廊、地下室及停车场和绿化、道路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2733.3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795.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16.39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710.94万元)、预备费321.04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客运综合枢纽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