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溪流域水系及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下庄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9-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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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梅溪流域水系及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下庄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3〕4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梅溪流域水系及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下庄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308-35012

  4-04-01-436546)建设,完善生态治理,推动环境可持续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下庄段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梅溪七都环境整治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沿岸环境整治面积20000平方米,游步道改造面积6000平方米,廊桥1000平方米,环境整治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82.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4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3.47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8.2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