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商品零售市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2-0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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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新材料产业园商品零售市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樟政函〔2023〕5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新材料产业园商品零售市场项目(项目编码:2309-350124-04-01-921582)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白南村、云渡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商品零售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商品零售市场建筑面积约3676.47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主要为摊位及店招改造提升、店面室内装修提升、厕所改造提升、室外场地提升、管线综合整治提升、新增室外廊架等。

  2、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造沿街商铺店招长度约 311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原老旧店招,新增统一风格店招。

  3、市场周边改造提升工程:市场周边改造提升工程由市场周边宣传墙及栏杆改造提升、市场前道路改造提升和云渡村钢构栈道组成。其中道路路面改造提升面积约24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提升面积约1680平方米,栏杆改造提升长度约56米,挡墙修补及宣传墙改造面积约168平方米,新建云渡村钢构栈道面积约80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5.52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乡镇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外观设计和电气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新材料产业园商品零售市场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