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乡建乡创江北示范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2-1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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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台乡建乡创江北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桔政〔2023〕8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台乡建乡创江北示范区(项目编码:2312-350124-04-01-901263)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桔林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古建筑村落修复工程、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园、道路工程、停车场、灌溉工程、安全防护工程、人居环境整治等其他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2566.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9.85万元,工程预备费2283.81万元,建设期利息费用2040万元。项目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824.9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