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产业园东桥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2-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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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江北产业园东桥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城投〔2023〕17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江北产业园东桥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310-350124-04-01-255619)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4.17平方米。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幢食堂,配套建设地下消防水池、绿地、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18.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9.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7.62万元,工程预备费80.86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 号)规定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80.5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东桥镇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