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2-2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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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项目编码:2312-350124-04-01-509190)建设,消除我县各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塔庄镇、坂东镇、白中镇、池园镇等5个乡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为东桥镇、塔庄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2处;坂东镇、池园镇、白中镇等排危除险15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土石方、新建挡土墙、截洪沟、排水沟、坡面绿化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3.7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19.30万元,基本预备费72.9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 号)规定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