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省璜镇“海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1-0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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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省璜镇“海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璜政函〔2023〕3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省璜镇“海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编码:2310-350124-04-01-351112)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省璜镇山边村、岭里村等拦河坝水毁点进行修复和重建,对省璜镇和福线、省玉线道路水毁点修复和重建。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5.98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8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279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边坡设计、路基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省璜镇“海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