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1-19 08:2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12-350124-04-01-623472 )的建设,进一步推进河道水系治理,改善河道周边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建护岸及透水砖步道总长272米,护岸迎水侧坡比1:0.15,背水侧坡比1:0.25,基础埋深1.0米,护岸顶设2.15m宽透水砖步道。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万元,工程预备费20万元,项目资金由省市补助、县级资金(含专项债券资金)和乡镇资金等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 号)规定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