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白金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4-2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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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清县白金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经采纳白中镇前坂村民代表大会和白中镇田中村人民代表大会意见,现将优化后的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闽清县白中镇 

  二、用地面积:11.4540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梅溪沿岸,北至白金西路,西至自然水体,南至125县道 

  四、公示期限:2023年54日至2023年59日(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玲鸿     联系电话:059162300672 

  附件: 《闽清县白金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闽清县白金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范围东至梅溪沿岸,北至白金西路,西至自然水体,南至125县道。本方案涉及闽清县白中镇前坂村、田中村,共1个镇2个村;涉及闽清县交通运输局、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共2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具体见附表1和附图1。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1.454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2636公顷(含耕地面积2.321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7.1859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0045公顷。 

  二、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做强白金工业园区,创建省级工业园区。园区发展过程中,土地要素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本次成片开发有利于稳步推进土地供应,合理拓展园区规模,对创建省级工业园区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1.4540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本方案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等用途,合计5.3403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6.63%,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位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本次成片开发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 

  五、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6.8187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3年-2025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清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梅政综〔2017〕42 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七、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片区通过合理安排用地布局、严格管控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有利于盘活区域内低效用地,既实现存量土地价值的提升,又提高区域土地利用率。 

  (二)经济效益本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产业引导要求,项目建设依托白金工业园现有强势企业的资源优势,将有效推动创建省级工业园区,提升白中镇产业集群,为闽清县贡献值和税收。 

  (三)社会效益:本次成片开发计划实施工业用地面积4.1505公顷,将促进新型建材等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同时,片区内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将有效弥补片区公交系统短板,吸引就业人口,为园区职工出行提供便利。 

  (四)生态效益:本片区内公园绿地和河流水面面积共1.006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8.79%。通过沿河、沿路布局线性景观带,将改善片区内的生态景观,串联绿廊,有利于提升园区环境 

  八、结论 

  《闽清县白金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1: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