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龙洲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6-2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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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3501240102100070001交易平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9-07-04 17:00 质疑截止时间: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24 09:30
 
 
 
 
2019
 
06月
27日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龙洲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梅发改审批[2019]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清县梅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9555.8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用地面积9555.88平方米,根据功能分区建设有体育文化展示区、健身休闲活动区和儿童拓展锻炼区,建设内容包括透水彩色沥青休闲道、公园广场、公园绿化、生态混凝土护坡、景墙、景观置石、凉亭、长廊、观景亭、雕塑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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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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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99442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在当地行政机关或省直事业单位设立的官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其招标信息的,经公开招标且单项投资额在 6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 3.7.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备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闽建办风景〔 2018 〕 11 号 )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 3.7.3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6-28 09:00:00 2019-07-04 17:00:00 通过 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q.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7-24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q.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2334345 , 传 真: /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2#302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5528882 , 传 真: /
联系人: 俞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q.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623013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电话: 0591-223732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 0591-623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