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6-2200-2019-00009 文号 白政[2019]12号
发布机构 白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3-05
标题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906-2200-2019-00009
文号 白政[2019]12号
发布机构 白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3-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8 10:32
| | |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白中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中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闽清县白中镇防洪、防台风和抗旱工作预案  

  白中镇位于福建东中部,闽江下游。全镇总面积约为41.8平方公里,主要河流有梅溪、芝溪并有梅溪支流、芝溪支流等汇入而成,流域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流经13个行政村。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白中镇易受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的影响,洪水、台风、干旱灾害出现频繁,平均每年影响我镇的台风约有2—3个,由于台风影响时,不仅风力大,而且常夹带强降雨,容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和闽江及梅溪及芝溪流域洪水暴涨,给全镇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防御暴雨洪水、台风和干旱,进一步规范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使我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白中镇防洪、防台风和抗旱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应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防大旱、保安全;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具体实施中,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全民参与,共同做好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设立白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镇人武部部长、镇党政办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水利工作站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纪委、镇党政办水利站、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城建中心、镇公路站、白中中小学、民政办、派出所、广电网络站、防汛办、武装部、白中卫生院、白中电信局、白中供电所、白中供销社、计生办以及13个行政村等单位组成。预案启动权限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或本地自然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的时机。 

  (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全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抗旱和救灾工作,并制定修改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根据梅溪、芝溪以及支流等流域水位变化情况和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决定抢险救灾队伍部署和物资调拨;发布和解除洪水、台风、旱情警报。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抗旱和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抗旱措施,落实救灾物资和经费;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组织镇级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救灾。 

  全镇各部门应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备足救灾物资和器具,全力以赴做好本辖区内的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 

  党政办:负责在防洪、防台风、抗旱期间收集、了解洪水、台风、旱情信息和各村防洪、防台风、抗旱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党委、政府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和下发有关紧急部署文件,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协调各单位部门支援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和解决有关困难,汇总统计全镇灾情和重大信息发布、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镇纪委:负责在防洪、防台风、抗旱期间督促检查各级成员单位、各防范重点部位责任人到位情况、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镇水利站:负责了解全镇重点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协助做好全镇水库调度工作,实行科学调控,指导各村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安全渡汛和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到位,协助各村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时调处水事纠纷,组织和指导灾后水毁工程的修复。 

  镇财政所:负责防洪、防台风、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及时下拨省、市、县专项补助资金,并检查督促资金使用情况。 

  镇城建中心:负责城管等部门的防洪、防台风、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好镇区抢险救灾队伍,做好镇区低洼地带防范工作。做好广告牌、建筑工地的塔吊、脚手架等加固工作,确保民用设施、建筑工地、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强对城区排污渠管和防洪排涝工程巡查防护,及时疏通排水管网和抢修损坏的镇区供水设施,保障居民的饮用水供应。 

  白中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全镇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范等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地区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在防洪、防台风期间及时通知矿山业主停止作业,转移人员。 

  镇公路管理站:负责组织做好所辖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维护,并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防洪、抗旱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车辆畅通。做好抢险物资人员和灾民运输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防洪、防台风期间通知江上注意航行安全,必要时关闭轮渡码头。 

  镇农技经管组:负责组织群众抓紧抢收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护可能受损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减少农业损失。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负责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农业救灾物资的发放。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协助灾区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慰问、救济灾民和分配救灾捐赠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款,储备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等工作。 

  白中中医院:负责灾区伤病员抢救和灾后疾病防控等工作。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并做好疫情的监测、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白中中小学:负责组织检查学校、幼儿园等校舍、围墙安全,做好学校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停止所有学校的集体活动,调整课程安排,确保师生安全。 

  白中供电所:负责加强对电力线路的巡查和防护及配合做好城区防洪堤泵站检修工作,做好全镇的安全供电,保证防洪、防台风、抗旱救灾用电优先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救灾的电力需要和对损坏电力设施的修复。组织镇区防洪排涝工作队集中待命,配合做好泵站运行,闸门启闭等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区防洪泵站的工作用电。 

  白中电信分局:负责防洪、防台风、抗旱救灾有线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抢修损坏通信线路、设施,维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频会议通信线路信号畅通。 

  白中派出所:负责依法制止和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抗旱设施、水文和通讯设施及盗窃防汛物质的行为,协助查处水事纠纷,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指挥灾区群众的疏散和撤返,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的车辆优先通行。 

  镇防汛办:是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协助督查各村和部门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县气象局天气监测和预报,掌握台风信息和雨情、汛情、灾情、旱情及救灾应急工作情况,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及时发布汛情、台风、旱情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洪水、台风、旱情发展态势,提出防洪、防台风、抗旱的对策和措施,向各村和部门传达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指令,汇总灾情并统计上报。 

  广电网络站:负责在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期间,通过有线电视及时向公众滚动播出雨情、汛情、台风、旱情信息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部署。并安排好县外媒体采访、宣传救灾报道工作,统一对外宣传口径。 

  镇民政办:负责防洪、防台风、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抗灾后勤保障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以民兵应急小分队为主的抢险救灾机动队,组织队伍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和抗旱工作,协助各村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和物资。必要时可联系驻梅部队协助抢险救灾。 

  白中供销社: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等救灾物资储备和供应。 

  行政村:负责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各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所辖山塘水库安全隐患的处理,水毁工程修复,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的病险水库应急渡汛措施。制定本地区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预案,负责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明确水库防汛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储备,组织好所辖小型水利工程的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以及危险地区群众的疏散和转移工作,落实好群众转移安置点,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负责灾后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三、预案实施 

  (一)防洪预案 

  1、汛前准备 

  (1)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防汛检查责任制,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单位、各村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防洪预案。小(二)型水库要制定出汛期洪水调度方案和水库出现紧急状态时下游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3)各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工程必须落实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明确责任人,制定抢险时的组织、联络及实施方案。 

  (4)各村、重点山塘水库要根据所辖区域、工程的具体情况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并将储备情况造册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5)抢险队伍组织 

   1.民兵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负责组织,遇重大险情、灾情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并保持同驻梅部队联系,争取支援。 

   2.各村抢险救灾队:由各村按本辖区具体情况组织数支抢险救护队;并将抢险救护队伍组织情况、负责人、联系电话造册登记。 

   3.医疗救护队:由白中卫生院负责组织; 

   4.治安维护队:由白中派出所负责组织、镇司法所协助。 

   5.抢险突击队:由各村各工程单位组织抢险队,民兵应急分队协助。 

   以上各项备汛工作,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完善并由镇书面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暴雨洪水警报 

  汛期,直接获取防洪信息的单位应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是监视天气和江河、山塘水库水位变化情况。镇防汛办应同县气象局、水文站联系获取负责在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情况。洪水消息和洪水警报。当县气象局发布暴雨(24小时降雨量大于50mm以上)预警报告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时机。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当接到县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村和有关部门。 

  镇党政办:负责收集天气、气象信息和暴雨警报,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并向各村传达县、镇领导防暴雨工作要求。 

  镇水利站:了解全镇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对病险山塘水库、闸、坝的安全渡汛措施实施重点检查,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镇城建中心:了解和掌握镇区的防洪排涝工程情况,加强防洪排涝工程的巡查,做好镇区低洼易涝地段的防范工作。 

  白中国土资源所:向村发出通知,加强对可能因山洪诱发地质灾害区的监测,了解重点地灾点区域的防御动态,必要时协助村安全转移人员。 

  镇纪委:加强对各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镇防汛办:①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并做好记录。加强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了解掌握梅溪、芝溪上游的雨情、水情和镇区水位情况,密切监视梅溪干流、芝溪洪水预警报和上游的雨情、水情,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向各村和各部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通报、通知。②适时了解我镇和有关部门防御动态,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当出现重要情况时,应及时与县防汛办联系,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③当出现重大情况时应加强值班,特别是当水库下泄流量加大的趋势时,应及时通知镇区防洪堤管理处和沿河行政村做好防洪抗洪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水库运行调度情况,实行科学调度,并做好雨情、水情、灾情的记录和统计数据的整理工作。 

  各行政村: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水库堤防、山塘等水利设施的巡查防护,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1)梅溪、芝溪 

  梅溪、芝溪控制站发生5~10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一般洪水。 

  (2)梅溪支流、芝溪支流发生5~1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的中小洪水时,重点地区尚在防御标准内,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密切监视河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各村发出通报,做出防御部署。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总指挥到指挥部坐阵指挥。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防汛抗灾工作。对黄石、坑墩尾水库实施防洪调度,并对水库的防洪调度进行监督。 

  党政办:了解各村和有关部门抗洪救灾动态,及时向镇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督促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各村有关困难。 

  镇水利站:了解全镇山塘水库及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以及山塘水库蓄水情况,并对小(二)型水库调度实施监控。对病险山塘、重要堤防的安全渡汛措施实施重点落实,组织水利技术人员待命。 

  镇城建中心:检查落实城区防范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协助各村做好城区低洼易涝地带和危房群众的转移,组织城区抢险救护队待命。 

  镇人武部:根据了解掌握的汛情、险情、灾情,组织民兵应急分队集中待命。联系和协调驻梅部队、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有关准备工作。 

  供电所、 电信部门:做好防范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优先保障全镇防汛抢险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用电及视频会议通信线路畅通。 

  白中广电网络站:根据县气象局、闽清水文站提供的雨情、汛情等气象信息,及时播发暴雨、洪水警报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及有关防洪工作部署。 

  镇防汛办:①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密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掌握主要地区的雨情、水情。②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可能发生的危害性,及时发出防御部署通知。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单位通报汛情,了解、反馈、各水利工程单位的防御动态。③掌握镇防洪等重要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做好黄石、坑墩尾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村、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的检查工作。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及县防汛办报告有关情况。 

  白中派出所:做好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维持工作,协助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准备。 

  白中国土资源所:部署和指导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的防治工作,根据全镇地质灾害点情况,了解各地防御动态,通知有关采矿企业停产,协助乡镇做好低洼易涝地带和易发生滑坡及泥石流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 

  全镇:全镇领导要立即上岗并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防洪责任人上岗到位,部署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梅溪、芝溪白中境内洪水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 

  此时重点地区已达到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密切监视实时暴雨洪水及其发展趋势,对各村、各有关单位的抗洪抢险做出指导性的部署,对镇区防洪工程的运行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前述各项工作外,还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坐阵指挥。召开防汛会商或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以指挥部的名义发出部署抗洪救灾的紧急通知。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发布防洪救灾的各项命令。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防御部署的落实情况。 

  党政办:了解掌握雨情、汛情信息和村防洪救灾的动态,及时向县镇党政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检查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重点地区的防御工作和落实各包库、包村领导和人员到位情况,协调解决各村、各部门的有关困难。视情组织镇区防洪工程保护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居民做好重要物资和人员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确定需要转移的范围以及转移路线和地点。 

  镇水利站:指导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了解山塘水库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的情况。参与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洪调度会商研究。组织防汛专业成员和水利技术人员待命,做好投入抢险的准备工作。 

  镇防汛办:收集掌握各村防御的薄弱环节、重点隐患的防御状况。向指挥部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决策指挥的参谋意见,为防汛指挥部代拟部署文件。镇指挥部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及时向党政领导和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及县防汛办报告有关信息。并联系县气象局、闽清水文站分析我镇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和加密对、梅溪芝溪洪水的预测预报,并向党政办、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派人参加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洪调度会商研究。 

  镇武装部:加强与驻梅部队联系,根据党委政府的请求,协调安排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的兵力以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任务。 

  白中派出所:做好防洪抗灾治安、保卫等各项工作。 

  白中供电所: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组织电力故障抢修队10名员工整装待命。备好150kw柴油发电机一台,电力抢修机动队10人,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战斗。 

  镇公路站:组织检查洪水河流造成的危害。保障交通干线和抢修救灾线路的畅通。组织落实防洪抢险车辆和抗洪救灾人员及重要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白中电信局:部署通信保障工作。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派出两名技术人员维护镇防汛指挥部视频会议通信线路畅通。 

  白中国土资源所: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掌握重点村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向党委政府和指挥部报告重点险情和处理动态。 

  白中中小学: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学校和学生的防洪安全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停止各学校所有集体外出活动,必要时及时通知停课。 

  白中广电网络站: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播放县气象局、闽清水文站有关暴雨、洪水警报,以及镇防汛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播放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各村、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动态。 

  镇村:镇主要领导要立即上岗并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防洪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地灾点的监测和防范,部署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转移危险地带群众。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梅溪、芝溪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 

  此时大部分地区已超过了防御标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适时掌握暴雨、洪水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科学调度洪水,密切注视河流的主要防洪工程、隐患工程和在建工程防洪动态,重点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支援发洪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外,应努力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24小时坐阵指挥,必要时由总指挥或委托的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状态,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紧急部署防洪抗灾工作。召集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坐阵指挥部协同指挥,特别是协调做好驻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适时启动《白中镇村级预案》,做好防洪救灾工作。 

  党政办:收集了解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及时向党政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各村做好重点地区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村之间、部门之间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水利工作站:监控重点病险山塘水库的运行,向党委政府和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山塘水库的防汛调度工作,必要时向有关村派出防汛技术人员。 

  镇防汛办:加强与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和通报暴雨洪水情况。加强同县防汛办联系,了解水库放水流量,掌握上游雨情。适时掌握山塘水库的运行情况,监视小(二)型水库的安全运行。了解掌握重点隐患山塘水库以及在建工程的防洪情况。根据梅溪、芝溪上游的雨情、水情,必要时建议指挥部通知下游的居民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指挥部领导和县防汛办报告有关情况。并联系气象局、闽清水文站分析预报未来12小时和24小时的降雨和天气情况。适时掌握梅溪芝溪的洪水水位、流量以及变化情况。派人参加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洪调度会商研究。 

  白中派出所:在维持好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的同时,增派警力参与受灾区域抢险救灾工作。 

  白中供电所、电信部门:必要时参与指挥部防洪调度的会商研究。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队,随时投入供电、通信故障抢修工作,确保指挥部供电、通讯畅通。 

  镇民政办:做好灾民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灾区做好应急安置和灾民的救济工作。 

  白中卫生院: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医疗器具、药品和医务人员。成立抗洪抢险医疗队到灾区进行卫生防疫和为伤员治病。 

  镇公路站: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物资的运输线路的畅通。 

  白中国土资源所:为主部署指导各村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防患措施和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上述情况。 

  白中中小学: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校生的防汛安全工作,停止各类学校一切户外集体活动,必要时及时通知停课。 

  白中广电网络站:及时播报防洪救灾各种情况。 

  镇武装部:召集全镇民兵抢险应急分队,随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召集各村民兵抢险应急分队,随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主要领导到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联系驻梅部队协调和部署驻军官兵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向镇党委政府、指挥部报告部队投入抗洪抢险的兵力,部署到位和运作情况。 

  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上岗到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防洪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地灾点的监测和防范,组织抢险队伍随时投入到受灾地区的防洪抢险工作,并转移危险地带群众。 

  6、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1)梅溪、芝溪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2)镇区沿河面两岸大面积进水,低洼地带被洪水淹没。 

  此时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洪水的防御标准,洪水已进入部分村区,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首要工作,特别是直接为抗洪抢险救灾服务单位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的作。各有关单位除继续认真、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应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①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总指挥坐阵指挥,副总指挥及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到重点部位指挥工作,指挥部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②联系驻梅部队、乡镇、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建议党委政府联合颁布抗洪抢险救灾紧急动员令,建议镇两委领导班子分赴到抗洪抢险第一线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启动《白中镇村级汛期预案》,做好防洪救灾工作。 

  党政办: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按指挥部分工协调各村、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镇居民以及重要物资转移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重大涉外信息发布、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水利工作站:督查、监控重点隐患山塘、防洪工程安全渡汛措施。水利部门全力投入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派出防汛技术人员支援重灾村指挥抗洪抢险救灾。 

  镇防汛办:向指挥部提出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建议。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命令的落实情况。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尤其是梅溪芝溪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水发展的趋势,认真做好山塘水库科学调度。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区、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洪水诱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镇武装部:做好各类抢险队伍的指挥工作。 

  镇直有关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义务,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根据需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各村: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安置好受灾群众,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 

  7、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重大灾情时,洪水开始退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和医疗防疫工作,做好灾区水、电、路、通讯以及基础设施等恢复生产工作,齐心协力,重建家园。 

  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同时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党政办:在发生较大灾害的情况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镇防汛办: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至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并向县防汛办报告汛情和灾情。 

  镇民政办:及时组织工作组派往灾区,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及时向灾区运送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灾民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掌握各村灾民的安置动态,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白中派出所:组织干警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白中卫生院: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灾区,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做好疫情的监测、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白中中小学:组织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结合危房改造对受灾学校的危房进行拆建。 

  镇公路站: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收集核实全镇公路道路塌方溜方和道路中断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白中供电所、供水、通信部门:收集核实全镇供电、供水、通信管线的受损情况,组织部署供电、供水、通信管线线路、设备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电、通信。 

  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部署灾区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收集核实全镇农业受灾情况,成灾情况,绝收面积情况,提出补救措施。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 

  镇财政所:筹措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会同其它部门向县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县政府部门的资金扶持。及时下拨市、县专项补助资金,并检查督促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 

  水利工作站:收集核实镇堤防、护岸、灌溉设施、山塘水库、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提出水毁工程修复方案。指挥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村生产、生活供水。指导灾区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白中国土资源所:核实落实全镇地质灾害点发生的具体位置和由此造成的损坏和倒塌的房屋及受灾人数。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白中广电网络:收集全镇广播电视通信线路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二)防台风工作预案 

  1、台风生成 

  党政办:当台风经中央气象台省、市、县气象台编号后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时,党政办应立即报告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监视台风或南海热带低压的发展动向。 

  镇防汛办:值班人员要将台风或南海热带低压信息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 

  2、台风消息(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镇时) 

  党政办:当省、市、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后,党政办应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台风消息报告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防汛办:①当接到县防办通知和根据县气象局报告的台风消息,报告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后及时将台风有关信息通知各村和有关部门,并要求各村各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②坚守岗位、强化24小时值班,镇防汛办,全天候接收卫星云图消息,密切注视台风或南海热带低压的发展动向,并加强与县气象局联系。 

  镇广电网络站: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台风消息,通过有线电视定时向全镇播出台风信息。 

  3、台风警报(当台风中心进入福建省48小时警戒线)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领导上岗到位,要求各村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上岗到位,了解与掌握主要情况,并组织专家组,研究防台风决策,适时召开防抗台风紧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党政办:负责将县气象局、防汛办报告的台风有关信息和防台风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传达县委、县政府防台风工作指示精神和下发防台风工作紧急部署文件。加强对各村和有关部门领导到位情况和防御台风部署情况及包库、包村与技术负责人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各村防台风动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 

  镇纪委:加强对各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党政办:当省、市、县气象台视情发布台风警报后,每隔3小时发出通知气象最新动态,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防汛办:①及时召集防汛、责任单位、水利、电力技术人员进行会商,为指挥部提供防台风决策依据。根据县防汛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草拟指挥部紧急文件,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防台风工作。②及时将台风警报消息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的工作要求报告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反馈各村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贯彻落实防台风工作部署情况。③进一步加强值班,由镇防汛办领导带班,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灾情,并注意了解山塘水库工程的运行情况,及各工程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督促山塘水库管理单位认真做好防洪科学调度工作,将山塘水库水位降至汛期安全水位。 

  镇水利工作:①严密监视系统内山塘水库和辖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②督促各村对各类山塘水库、堤防工程的巡查,当各类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派出技术力量到现场指导抢修。③负责协助各村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防汛技术人员到位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当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协助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处理,必要时派出技术人员增援。④检查督促有关村做好山塘水库下游、低洼地带群众的安全转移动员准备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若遇到农作物采收季节,应迅速组织劳力进行抢收,来不及的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防护措施,减少损失。 

  镇广电网络站:利用有线电视滚动播报县气象局发布的台风警报和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台风工作部署。 

  白中国土资源所:加强对山体易滑坡或泥石流易发生地带及危房的监控,协助各村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通知各采矿点做好停止开采,撤离人员准备。 

  镇武装部:组织以民兵应急小分队为主的抢险救灾机动队,整装待命。 

  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人应立即到位,部署本辖区范围内的防台风工作。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各类水库的巡查,要求各包库、包村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落实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及车辆,组织好所辖山塘水库的抢险准备工作,做好危险地带群众的疏散和转移准备工作,落实好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点。 

  镇城建中心:负责做好城区易涝地区检查,协助各村做好受淹地区居民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广告牌、建筑工地的塔吊、工棚脚架等的加固工作,协助各村督促居民对楼房屋面、阳台的物品等进行转移或加固。 

  白中电信、供电部门:加强对通信、电力线路的巡查和防护工作,维护好防汛抗旱指挥部视频会议通信线路畅通,保证防汛工作正常用电需要。 

  其他各部门:按镇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加强24小时值班,做好各项防台风各项工作,并及时与党政办、防汛办联系,互通情况。 

  4、台风紧急警报(当台风中心进入福建省24小时警戒线) 

  (1)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县我镇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坐阵指挥,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到镇防汛办协助值班。适时召开防抗台风工作会议,紧急部署全镇的防抗强台风工作。建议镇领导分赴所包各村,协助指导各村防台抗灾工作。 

  党政办:收集了解掌握各村防台风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向全镇各单位通报台风紧急警报,根据镇领导的要求精神,及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村主要领导到位,全力做好防抗强台风的工作部署。督促各村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并联系县气象局,省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应加密对台风发展趋势的观察,分析台风、暴雨对我镇的影响,每隔1—2小时向党政领导报告一次台风最新信息。并派出人员到县防汛办会商。 

  镇防汛办:除按“台风警报”部分的工作部署外,再次召开防台风技术人员紧急会商会,提供台风最大可能的破坏性和防洪要求,供防汛指挥部领导决策。镇防汛办全员到位,收集各地防台风工作动向,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视情草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部署文件。动员全镇人民全力做好防抗强台风工作。检查督促各村重点水利设施值班和人员到位情况。 

  水利工作站、农技组:继续按照“台风警报”部分的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重大险情灾情。 

  镇城建中心:协助各村组织对危房进行再检查,做好危房居住群众建筑工地工棚人员和镇区易受淹地区群众、物资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镇区高楼塔吊、施工脚手架、广告牌的加固工作,通知群众将安置在室外的花盆收回室内,组织供水部门加强供水设施的防护和巡查,发现水毁,立即抢修、保障供水。 

  白中供电、电信部门:按镇防汛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加强电力、通讯线路的巡逻检查,组织电力、通信抢修队伍及时修复水毁线路,优先保证防汛抢险用电、通讯。 

  白中中小学校:组织做好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台风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必要时予以停课。 

  白中国土资源所:紧急通知各村加强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带的监控工作。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时,迅速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同时组织力量,深入现场,提出防御地质灾害的具体技术方案,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通知有关采矿企业停止作业,撤离有关人员。 

  白中广电网络站:利用有线电视滚动播放县气象局发布的紧急台风警报和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白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台风部署,同时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镇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通力协作,共同防台,镇供销、物资、交通、卫生、派出所等全力以赴,投入防台风工作。 

  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深入防台风第一线,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汇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台风在我省登陆并影响我镇 

  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坐阵指挥,再次召开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全镇防台风工作再次做出紧急部署。 

  党政办:加强台风信息和各地防台风工作动态的收集,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督促各村做好防台风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联系。 

  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加密对台风的监测。加强和县气象局联系,根据台风路径及时上报台风动态与发展趋势,每隔1小时向镇党委、政府办、指挥部、防汛办报告一次台风最新消息。 

  镇防汛办:按照“台风警报”部署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狠抓落实,及时了解全镇水利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部门了解防台风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低洼地、危房、山体易滑坡地带群众的安全撤离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全镇受灾情况,并向镇党委政府政府报告灾情,了解各村灾后生产恢复情况。 

  水利工作站:按照“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县”部署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狠抓落实,督促各村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防护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重大险情隐患。加强管理,要求全员到位,24小时值班,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的发展动态,充分做好水利工程维护的各项工作。 

  白中中小学校:按照“台风将严重影响我省”部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狠抓落实,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并向党委政府、县教育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重大险情隐患。 

  白中电信分局:动员组织镇村两级通信部门的抢修队伍,及时修复通讯机械设备、保障通讯、通信线路畅通。 

  白中供电所:组织突击抢险队伍,及时快速修复毁坏的供电线路,准备150kw的柴油发电机,做为应急备用电源,确保防汛用电。 

  白中派出所、公路站、供销社:做好本系统防抗台风、暴雨、洪水的各项工作,备足各类防台抗灾物资,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和保障交通畅通。根据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调集各类运输工具、及时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并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白中广电网络站:通过有线电视,及时向公众滚动播放县气象局发布的台风消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抗台风紧急动员部署及各村、各部门防抗台风的动态,继续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镇武装部:组织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各30人,听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当出现重大险情时向上级报告,联系驻梅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抢险救灾。 

  白中卫生院:组织抢险救灾伤病员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疾情的传播、蔓延。 

  镇城建中心、白中国土所、农业: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以赴抢险救灾,并及时向党政办和防汛办报告有关重大险情隐患。 

  各村:当出现险情时,各村主要领导、带领抢险队伍深入一线,号召广大群众奋力抗灾,并及时向党政办和防汛办报告有关灾情。 

  (3)当受台风影响,梅溪和芝溪流域发生暴雨洪水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按防洪预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5、救灾报灾工作 

  防汛抗旱办:继续监视台风动向及雨情、水情,直到台风减弱为低气压或远离我镇,且降雨基本停止,梅溪芝溪流域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将台风解除信息通知各村和有关单位。收集汇总灾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党政办、水利工作站、防汛办、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防洪预案的“救灾报灾工作”做好各自各项工作落实。 

  (三)抗旱预案 

  1、轻旱 

  全镇大面积连续出现15—30天无降雨,受旱面积在5千亩以下,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的影响。 

  党政办联系县气象局:发布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向镇防汛办提出受旱乡村月降水、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水利工作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流量情况,下达各类水利工程抗旱灌溉任务,落实抗旱供水计划;督促各村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 

  镇防汛抗旱办:了解统计镇旱情,发布旱情信息。及时掌握各地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并向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旱情。协调各村做好抗旱节水等各项工作。 

  农技组:掌握农作物播种情况、苗情,推广抗旱农业新技术,加强田间管理。 

  各村各部门:了解本辖区内的旱情发展情况,并将旱情、灾情上报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启动各种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各村抗旱服务队和必要的抗旱物资及器具全力投入抗旱。 

  2、中旱 

  全镇大面积连续出现31—45天无降雨,受旱面积达5—8千亩,稻田脱水,禾苗出现萎蔫,旱情对作物正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召开抗旱应急工作会议,部署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赴灾区核实灾情,协助各村开展抗旱救灾应急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各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镇防汛抗旱办:及时向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和县防汛办报告旱情。部署发动各村投入抽水抗旱。发布旱情信息,了解统计全镇的旱情,及时掌握各村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并联系县气象局:发布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隔日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受旱月降水、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 

  镇农业组: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旱时段全镇旱区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收集、统计农作物受旱情况,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水利工作站:部署各村水利工作加强山塘水库的科学调度,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灌区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工作。组织旱区各抽水站、机电井投入抗旱。 

  白中供销社:负责做好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并定期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3、重旱 

  全镇连续出现46—60天无降雨,受旱面积达8千—1万亩,稻田严重缺水,稻田出现龟裂,禾苗枯萎死苗,对作物的生长和产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并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也造成很大的影响。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抗旱会商会或抗旱紧急工作会议,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的态势,部署全镇抗旱工作。发出部署抗旱紧急通知,督促各村组织力量投入抗旱。并组成工作组深入各村旱区指导抗旱工作。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与各村联合抗旱。掌握各村各部门的抗旱动态。 

  党政办:督促各村落实各项抗旱的对策与措施,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支援抗旱工作。 

  镇水利工作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配合县水政执法,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镇防汛抗旱办:及时向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县防汛办报告旱情。部署发动各村投入抽水抗旱。发布旱情信息,了解统计全镇各村的旱情,及时掌握各村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 

  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旱时段全镇旱区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收集、统计农作物受旱情况,提出抗旱的措施和建议,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指导各村旱区的改种、补种旱作物,帮助调集、调剂旱作物种子、种苗。 

  白中供销社、供电所:优先供应抗旱用油和提供抽水设备及零配件,并保证抗旱抽水用电。 

  白中广电网络: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镇财政所:及时筹措资金和下拨抗旱救灾经费,指导、督促受灾单位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白中卫生院: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镇城建中心:立即启动城区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分片、分段、限时供水,优先保障城区居民生活用水。 

  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抗旱救灾任务。 

  党政办:及时将旱情、灾情统计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镇政府立即启动各地抗旱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旱救灾,及时在乡镇财政中划拨专项抗旱救灾应急经费,积极动员和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4、特旱 

  全镇大面积连续60天以上无下雨,受旱面积大于1万亩,农作物大面积枯死或需补种,已严重影响全镇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上报实情加强地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到各单位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 

  党政办: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组织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受旱各村主干会议,协调各部门投入抗旱,部署全镇抗旱工作。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受旱村组织力量,全力投入抗旱。组织农业服务中心、民政、财政、水利等有关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协调抗旱工作。统计全镇旱情和受灾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到县防汛办、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等汇报灾情,争取上级的支持。并联系县气象局:逐日发布干旱监测、预测等信息,并向县防汛办报告全镇各村的蒸发、气温等情况,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镇防汛抗旱办:发布旱情消息,了解统计全镇各村的旱情,及时掌握各村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并向党委政府和县防汛办报告旱情。争取上级支持抽水器材设备,支援特旱村进行抗旱抽水。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同重旱要求一样,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各村:立即启动抗旱救灾村级预案,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 

  5、人工增雨实施方案 

  当我镇出现重旱以上的旱情,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由县委、县政府根据旱情是否通过实施人工增雨方案来缓解我镇的旱情。 

  如需人工增雨具体实施应由县政府决定。我镇将全力配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