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84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174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03 |
标题 | 关于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3-00184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3〕17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编码:2312-350124-04-05-679193)建设,能够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城北片区梅溪东路98号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房屋建筑面积1100平方,使用面积986平方。建设包括一至五楼进行装修改造,增设城北片区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救灾应急消防仓库、便民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邻里调解中心等。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2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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