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00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7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标题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00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7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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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璜政函〔2024〕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12-350124-04-01-623472)建设,完善河道基础设施,改善周边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建护岸及透水砖步道272米,建设内容包括护坡,步道和排水涵管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2.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1.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8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边坡设计、排水涵管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生态护岸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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