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02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2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3-21
标题 关于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02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2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3-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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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三政函〔2024〕2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白岩山古驿道修复及景区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编码:2403-350124-04-01-724351)的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白岩山建砥古寨至白岩宾馆段的原古驿道进行保护性修复,在驿道两侧进行隔离防护、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在景区旅游道路沿线增设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8.3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4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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