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08:34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图书馆存档,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7,传真:0591-22370051,电子邮箱:mqx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6,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条,历年累计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3年,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备案事项;工作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民生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县档案馆、县图书馆为书面公开查阅场点。

  (五)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确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事项,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六)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准确。

  (七)监督保障

  在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在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的同时,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加强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联调机制,印发《关于调整公布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梅发改〔2023〕6号)重新梳理公布我局权责清单事项224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处罚7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13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22项,其他权责事项72项,内部审批2项。进一步推进我局职能、责任的法定化、规范化,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公开。

  2.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要求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将有关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发布,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公开全县项目审批、备案等信息共187项。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根据《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梅发改〔2023〕17号)精神,制定2023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表, 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等。同时,全年共开展14次检查,完成本年工作目标的100%。其中涉企抽查检查结果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全部公开。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信息。按时公开2023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本级)情况说明、2023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2022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本级)决算、2022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汇总)决算、2022年度粮食监督检查大队部门决算、2022年度陶瓷科技研究所部门决算、2022年度价格认定中心部门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全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有效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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