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5:32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溪路7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52353,传真:22352353,电子邮箱:mqxhb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及受理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环境保护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规划、环保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情况、环境保护执法和督查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依法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定期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综合运用“新闽清”等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和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局还专门在办公地点设置政务党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信息。

(六)2019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局领导亲自抓,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确定了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编制录入、信息更新、统计及维护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2、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做到及时公开,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不定时抽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3、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对审批服务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将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拟批准和审批情况在县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专栏中“环保公示”栏目中公示,今年以来共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拟批准、审批情况公示81条。

4、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有关规定要求,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5、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清理整合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融合形成“权责清单”,及时清除废止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  

6、推进环境监察信息依法公开。一是按季度在县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专栏中“环保执法监管”栏目中公开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并同步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二是制定了《闽清县环境保护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签订并公开《企业信用承诺书》,定期在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目前已录入信息298条。三是按照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环境监察工作要求,制定了《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确定随机抽查企业名单,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在日常监管中切实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2019年,我局对217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双随机”制度,其中重点污染源38家,一般污染源162家,特殊污染源17家,并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季度发布随机抽查检查情况。 

7、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通过“12369”平台及“12345”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各类诉求件均及时办理回复。同时在县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专栏中设置了“空气质量”与“水环境质量”栏目及时在栏目中发布群众关注的环境质量的相关信息,引导、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及时回应了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全年共受理“12369”投诉件82件次,及时查阅率达100%,及时回复率100%。受理“12345”诉求件465件次,及时查阅率达100%,及时回复率100%。 

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我局财政资金信息,包含本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内容具体有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

0

22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00

6892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需要进一步扩充。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实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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