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7 16:45 | 来源: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的要求,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闽清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5,电子邮箱:mqjiaoyu@163.com。

一、概述

推行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风行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闽清教育局在2012年重点在健全组织机制、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等方面做好工作,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对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俞刚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黄炳杰任主任,各科室和直属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和责任落实。基本上形成了“一把手”统揽,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直属学校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还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建立制度,规范流程。为规范教育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依据,制定了《闽清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闽清县教育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等文件;明确安徽教育网、闽清县政府网和闽清教育信息网为闽清教育政务信息发布的主渠道。三是完善了信息发布、信息公开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明确了工作的流程和责任。截止2012年底,闽清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统计、考评等制度,逐步完善闽清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评估体系。

3、创新形式、广泛宣传。我局政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闽清县政府网站、闽清教育信息网、闽清广播电视台、闽清广播电视报教育版、政务短信平台等信息载体对教育信息进行及时的公开,单位内部事务的公开方式主要是政务公开栏、会议、短信等传统方式。在招生时期,我们还举办新闻发布会,主动邀请新闻单位对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宣传报道。

 4、多方问政,汇聚民智。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教育行政权力的运行,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结果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努力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向专家咨询、开展网络问政等方式,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我们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监管。义保经费改革、中职生资助、校舍安全工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乡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是2012年教育五项民生工程。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我们在闽清教育信息网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和教育民生工程等栏目。我们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把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利用报纸、网络、会议、公示、简报、宣传册、公开栏等资料进行宣传。

2、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近年来,闽清县教育局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到了凡需采购的物品都经政府采购,凡需采购大宗物品都上会集体研究。每次采购都是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向社会公开发布。

3、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学校收费办法及标准,我们及时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闽清教育网上公布,并要求各校开学前应在公示栏、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教师资格申办和职称评聘公开透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和教师职称评聘是一项极为严肃又很敏感的工作,涉及到社会上相当数量人员的利益问题。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将评审的范围、评审条件、评审要求和评审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网上公示,让社会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闽清县教育局按照《条例》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截至到2012年底,通过闽清县政府网累计主动公开各种信息17条。2012年我局共接受咨询近3000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2000多人次,当面咨询接待约5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闽清教育局到自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闽清教育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闽清县教育局自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文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拟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公文公开的力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公文都主动公开。

2、不断加强网站建设.通过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

我们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真正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闽清教育。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教育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7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7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五)行政诉讼数

0

0

(六)行政复议数

0

0

(七)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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