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旅游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13 08:20 | 来源:闽清县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09]253号)等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文档可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9867;传真:22350675 ;电子邮箱:249063818@qq.com)。

一、概述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林谷涵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09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旅游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宣传旅游政策结合起来,与网上办事方便群众结合起来,与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操作结合起来,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旅游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有17条。其中,旅游工作动态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7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工作。除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利用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县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县政府办、数字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好方法和经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7

90

其中:1、网站公开

17

9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总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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