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旅游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4 15:17 | 来源:闽清县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1〕23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1〕282号)文件的精神,由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西大路50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9867;传真:22350675;电子邮箱:249063818@qq.com)。 

一、概述

2011年,在中共闽清县委、闽清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7〕195号)等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拟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界定的范围和内容的情况下,明确区分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完成了《闽清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闽清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根据省市要求做到了一季度一统计等工作。同时,我局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数字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1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有9条。其中,旅游工作动态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工作。除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我局还利用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组织经办人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旅游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9

106

其中:1、网站公开

9

10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总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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