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旅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6 12:42 | 来源:闽清县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的要求,由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9867,传真:22350675,电子邮箱:249063818@qq.com)。

一、概述

2012年,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做法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制定出台了《闽清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旅游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人抓、有人管、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各科室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2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有9条。其中,旅游工作动态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工作。除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我局还利用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县政府办、数字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好方法和经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旅游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

11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

11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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