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9 11:19 | 来源: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5】5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项与附表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县行政服务大楼七层;邮编:350800;电话:22339867;传真:22350675;邮箱:249063818@qq.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以及《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围绕创建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目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做好公布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策信息的准确发布。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现将2015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工作实际,本单位认真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上级的要求,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编制。根据规定的统一要求完成《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人抓、有人管、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并在档案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我局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建立各科室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本单位有关人员先后参加了政府办与数字办联合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1条,均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历年累计14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福建·闽清” 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办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标准,目前没有产生收费情况以及减免情况。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2、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经验不足等问题。

(二)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息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

14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

14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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