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8:14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2号三馆综合楼六楼,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9528,传真:0591-22339528,电子邮箱:mqk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2年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数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6条。

  (三)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继续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年度报告等制度,检查、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自建平台,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做好相关内容的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2022年,一是加强信息审核。我局拟上网公开的信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同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公开目录、审核机制。

  (六)监督保障

  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补充政务公开力量,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按要求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此外,我县还通过梅城报、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八)2022年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文化、体育和旅游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文体旅相关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2年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实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2.我局严格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做好信息公开采集和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监督、考核、评议、档案管理、反馈等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定期报送、按时报送,网络更新发布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福州信用平台等网站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重视度和配合度,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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