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7-23 09:35 |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传真:22332124;电子邮箱:fzmqxmzj@163.com)。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耀生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10年,我局积极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宣传民政政策争取社会支持结合起来,与网上办事方便群众结合起来,与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民政结合起来,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2010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到了一季度一统计,并对各类民政信息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我局目前依托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面,依托局办公室,作为发布和查阅相关信息的场所。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对本局工作职责、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我局年度工作目标、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梳理,并及时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在公开程序上,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建立了由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具体把关的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在公开形式上,今年我局依托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扩大了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方便了群众监督,进一步密切了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公开的时间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将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的电子文档在网上公开,做到一季度一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在监督措施上,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对我局机关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进行监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和信箱,及时分析和处理群众投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明确《条例》主要内容,提高贯彻施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为民办事,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民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规范性文件;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条数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民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依托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便于市民查阅。二是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部门,通过政务公开栏等,丰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便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全部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公开。加大了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网站建设。2010年度,没有单位和个人向我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我局从2009年起,取消(1)社会团体登记费100元。(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10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经验不足,网上互动不够畅通。

针对以上的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县政府办、数字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好方法和经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在群众需要时,多一条快捷的沟通渠道。

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0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7

148

其中:1、网站公开

57

148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总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闽清县民政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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