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5 15:58 |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的要求,由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闽清县政府一楼;邮编:350800;电话、传真:22332124;电子邮箱:mqxmzj@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力推动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扎实推进制度化建设。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明确《条例》主要内容,提高贯彻施行《条例》的自觉性,推动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为民办事,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民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数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规范性文件;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信息公开栏、县档案局等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累计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0件,历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条例》的执行力,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三是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0

30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0

30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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