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6 15:25 |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闽清县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的要求,由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局,欢迎查阅;同时将相关信息于县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闽清县政府一楼;邮编:350800;电话、传真:22332124;电子邮箱:mqxmz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力开展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并专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发布和报送相关信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政策,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了《闽清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好“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报表填报内容,及时报送县档案局,做好文据交接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中的要求,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推动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民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数 

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规范性文件;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重点公开相关信息,并对我局4个职能办公室(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及下属单位(地名办、军休办、社团办、婚登处、殡葬管理所、救助站、光荣院、福利院)的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在“工作信息”中就优抚安置工作、救灾救济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同时,在“人事信息”中公开了现任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情况和工作分工情况。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新闻媒体、县信息公开栏、县档案局等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信息公开栏、县档案局等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加强;三是 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性和参与性还不够;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以服务群众为目的,结合民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性和参与性。

四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同时,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4

34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4

34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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