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1 00:00 |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6〕182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由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 “福建闽清”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闽清县政府一楼;邮编:350800;电话、传真:22332124;电子邮箱:mqxmzj@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2016年,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6〕79号)文件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信息知晓率,推进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保证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职责,理顺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列出了专项经费,做到了人员、资金、精力三到位,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发动工作。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全局大会上多次讲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基本要求,督促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识。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扶贫捐赠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捐赠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一是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修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亲自抓,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具体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制度化管理,每年安排足额专项经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细化公开范围,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及时将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县档案局,并做好文据交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依法管理,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方便公众查询,为公众知晓民政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为民办事,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民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规范性文件;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对我局4个职能办公室(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及下属单位(地名办、军休办、社团办、婚登处、殡葬管理所、救助站、光荣院、福利院)的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在“政务公开”中“社会救助”栏目就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同时,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中公开了民政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等情况。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新闻媒体、县信息公开栏、县档案局等公开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对于出台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网站开设的“政策解读”及时全面解读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传播作用,力争内容和时间相适应,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力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经常;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推进专家库建设,加强与专家学者的联系,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作用,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注重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拓展民政服务社会大众新渠道,加大民政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民政政策、信息发布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民政”,让更多老百姓关注、了解民政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通过接待来访、接受信函、设立投诉电话、投诉箱、接受“12345”受理平台诉求件等方式,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及时办结、及时向诉求人反馈办理结果;二是利用公众平台进一步加强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方便百姓办事,按规矩按程序操作,严格文明依法行政,满足服务对象合法诉求,全力打造全县群众“满意民政”。2016年,共受理“12345”诉求件40件,办结40件,办结率100%,无逾期查阅、逾期办结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1件,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为网络申请,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我局已主动公开范围,已按时受理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性和参与性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方面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办法》,提高《条例》的执行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促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开展宣传报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信息报送建设工作,并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乡镇、村延伸,使公开方式灵活化、多样化。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

 5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

 5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闽清县民政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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