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24,传真:0591-22332124,电子邮箱:mqx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社会救助”栏目公布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信息。在“公示公告”栏目公开县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持续加强监督审查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还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4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四)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为网络申请,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我局已主动公开范围,已按时受理办结。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对业务科室的督促传递,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平台建设情况
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把闽清县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充分利用“梅邑民政”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民政政策的公开力度,图文并茂展示民政相关信息。
(七)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监察信息公开情况;二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即闽清县档案馆、图书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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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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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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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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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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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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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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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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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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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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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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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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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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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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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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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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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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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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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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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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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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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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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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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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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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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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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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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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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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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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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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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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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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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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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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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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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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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负责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二是数据发布不够及时、网站个别栏目发布的信息存在错别字等情况;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三重一大”事宜事前研究事后报备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低保、医疗救助等民生工作申请流程作为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同时,我局也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服务意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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