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1300-2021-00029 文号 梅政综〔2021〕14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1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闽清内河港口发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协调解决闽清内河港口发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索 引 号 FZ10100-1300-2021-00029
文号 梅政综〔2021〕14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闽清内河港口发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内容概述 协调解决闽清内河港口发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闽清内河港口发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09-2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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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莅梅提出的“两区发展、两翼齐飞”理念,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闽江航运恢复发展专题会议的纪要》(〔20217号)要求,我县先行实施“一江两域三客四货”规划,拟纵深推进闽江内河港区建设,着力打通闽江不畅“中梗阻”,助力实现“黄金水道”再复航。 

  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规划‘快一步’、建设‘深一步’、配套‘进一步’”的“三步走”原则,我县于2020年启动《闽清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闽清港规划”)工作,并在为期1年半的工作中积极推进闽清港区规划建设,相继完成了闽清港规划及其环评的文本编制工作(相关成果已纳入《福州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同时采取“一事一议、单项论证”的方式,先行启动了闽清港建兴作业区的前期报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红线图编制、勘探等工作),并在2021年4月数字峰会上与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闽清内河港口及其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总投资10.5亿)。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我县将紧扣“以船带港、以港带产、以产带动城市扩容发展”,调整港口战略发展方向,做好4项工作:一是以先行先试的态度,在闽江复航之际,规划建设一个临时作业点,力争率先开辟福建省首条内河集装箱及散货航线(目的主要是培育闽江航运市场和集装箱内河船舶制造市场等);二是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原则,积极先行推进自然技术条件更为成熟的闽清港马坪作业区(7个1000吨级泊位)、建兴作业区开发,定位为闽江内河集装箱中转中心;三是围绕“生态保护+岸线修复+配套提级”的工作思路,参照福州市“两江四岸”模式,同步推进滨江风貌改造工作,持续抓好山体修复、岸线整治等8大项10小项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好闽江(闽清段)4座桥梁的船舶防碰撞工作;四是积极配合推进闽清水口坝下枢纽工程建设,做好“最后一公里”冲刺的万全准备,确保实现365天全天候通航。 

  三、提请协调的事项 

  1.鉴于港口建设前期工作涉及省、市多部门,审批周期长,为抢抓闽江复航黄金期,在同步推进规划、前期工作的同时,恳请市政府支持先行先试建设马坪作业区临时作业点,力争率先开辟全省首条内河集装箱及散货航线。恳请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靠前指导,帮助协调省直对口相关部门,解决临时作业点在立项依据、行业审查、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要素保障不足的问题。 

  2.为深化闽东北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闽清中转枢纽作用,恳请市政府给予闽清港区建设更多更大政策支持。全力推进闽清内河港口航道发展示范区(含全省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和环水口库区市际毗邻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将马坪作业区打造成“闽江内河货运中转中心”、雄江打造成“闽江库区水上运动中心”。 

  3.建议加快《福州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含环评)的批复进度,为闽江内河港口建设提供充分规划依据。 

  4.建议市政府出台闽江内河新建集装箱船舶补助扶持政策,并尽快明确闽江内河可通航最大船型主尺度,加以引导调控。 

  妥否,请示复。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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