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2 15:28 | 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的要求,由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9017,传真:22332109,电子邮箱:mqxfzk@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中共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省会次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目前,县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县政府办负责,共计配备有1名兼职人员,县数字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均配备有1至2名兼职人员,由于受无编制、人员不足等因素影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均未配备专职人员。现将2013年以来的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9个部门2269项行政职权,37个部门131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子网站,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及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结合省、市、县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重点围绕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户籍管理、投资项目审批等,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上公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网上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审批事项承办单位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同时,县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查询系统建设,通过查询系统,群众可方便地查询各类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申请件办理情况等信息。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信息。继续认真做好乡镇一级政府及县直部门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公开,结合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按时在对内政务公开栏公开公务接待、公车支出、办公通讯支出等信息,在对外政务公开栏针对群众关心民政低保、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公开,不断推进财政类支出信息的细化、全面化。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公开保障房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地发布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二是公开保障房进入与退出程序、分配规则及申请对象等信息。详细公开了2008年以来我县保障性住房已申请保障对象名册,并对涉及保障性住房退出情况、分配程序和分配过程、实物配租选房结果和各项政策等信息在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全年共公开与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25条。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食安办等部门牵头,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及时客观准确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类执法信息公开,包括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并积极探索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备案和公开机制。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全面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二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做好重点区域空气PM2.5值和重点水源源头水质监测数据的发布工作。三是推进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大节能减排、陶瓷企业技改补助,烟尘、粉尘治理、道路滴、洒、漏专项治理等奖惩政策、规定信息的公开。四是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类信息公开。针对县内部分乡镇存在的非法电镀点和非法炼油点,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公开整治工作情况。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此前公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山洪灾害信息公开,不断完善闽清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帮助公众更方便地适时通过县政府网主页上链接入口查看全县各乡镇及主要区域的实时水情、雨情等信息。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继续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公开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事项、具体收费办法等信息。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还对主要单位的收费许可及依据等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形式向公众公开。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增设“征地拆迁”子栏目,整合公开征地告知书、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相关信息。认真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实行依法征收、阳光征收。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及时公开了从学前教育到成人继续教育各阶段教育事项办事指南、教育工作动态、初(高)中招生、教师招聘等信息。二是进一步深化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重点推动市政府公用设施、文化休闲、园林绿化等与民生相关的信息。同时,继续完善“福建·闽清”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在线访谈”、“闽清新闻”等栏目,方便广大群众第一时间掌握闽清最新闻动态。

(二)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其它信息公开。

一是持续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发布的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强化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对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子栏目做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公众对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目了然,土地征用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是做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决策、决定及执行情况公开。 推进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决策、决定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决定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72条,其中,县政府及县政府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3条,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49条。全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16条,其中,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6条,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县政府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0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1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等信息1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7条;应急管理类信息  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据统计,2013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72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24万人次。此外,我县还通过梅城报、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3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5件通过网上申请,1件通过挂号信方式申请。依法受理5件,另1件因陈述内容系反映东桥镇中心小学教师待遇不公,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工作人员答复告知其救济途径。受理的5件申请内容分别涉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收费标准、林产品销售指导价、烟尘治理政策、文物保护名录、土地征拆迁等。

至年报统计截止日,全县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当面申请31件,网上申请12件,信函申请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县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全部答复。其中3件所申请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告知其可通过公开途径查询;2件所申请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经审查,符合申请公开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接申请人要求,分别通过挂号信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其公开。

至年报统计截止日,全县历年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总数4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3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4件;不予公开答复数3件;其他类型答复数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3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历年累计数为2件,行政诉讼为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科局信息公开还不够主动、不够及时,公开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内容需进一步深入、细化;二是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偏少,特别是全县无一名专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三是对遇到的新问题的解决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等制度之间的契合度还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不足并予以整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行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72

981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72

981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4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31

        2.网上申请数

5

12

        3.信函申请数

1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4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83

57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2

行政诉讼数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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