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1 10:00 | 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4年,我县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榕政办〔2014〕82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研究制定了《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同时,我县政府办公室对于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督促改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县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移交县档案馆,便于公众查阅。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档案馆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规范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通过“闽清发布”政府微博,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闽清县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县大力加强闽清县政府网站群、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今年新增手机门户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众可以更加便捷的查询所需政府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截止目前,累计网上收件31955件,办结31955件,办结率100%。

7、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县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同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8、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我县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和“部门财政预决算”栏目,按照省、市财政部门部署,由县财政局牵头,已先后公开《闽清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3年闽清县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4年闽清县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同时要求全县各部门以政府门户网站等为主要渠道,按时公开2013年度决算、2014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2013年度决算数、2014年度预算数,具体细化到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等经费。

9.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今年开展了对乡镇及县直部门会议费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揭露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将相关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让群众了解最新审计动态。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今年以来,我县国土局主动公开建设用地审批信息30条、征地告知书62份。二是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我县国土局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信息13条,对所有成交信息均及时公示。三是加大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加强农村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引导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维护好农民的基本权益。

1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征收拆迁”栏目。及时公开我县房屋征收告知书、评估机构选定、法规政策、补偿方案及征收决定等信息共计141份。

1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保障性住房”栏目,及时公开我县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让公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1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以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服务平台为目标,及时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201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补充公告等信息186条。

15、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办法,建立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与互认共享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工程项目信息信用专题专栏,分设栏目为项目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公开和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公开。督促规划、发改、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在网站上及时公开,共公开项目信息972条,进一步促进了工程建设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6、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教育领域”栏目,及时公开我县群众最关心的教育信息,如小学划片范围、入学政策及所需的材料、收费情况和录取结果等信息26条。

17、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由县科技局组织,协同县财政局、经贸局、发改局等部门及各乡镇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创新项目3项,市级科技项目4项,并及时公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年度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年度验收项目情况等信息。

18、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县坚持贯彻医疗卫生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主动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公开,按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医疗领域”专栏进行栏目调整,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并由县卫生局牵头,及时公开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布点、人员情况及各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服务信息。

19、就业信息公开。按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就业领域”专栏进行栏目调整,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服务信息。

20、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按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就业领域”专栏进行栏目调整,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的办事机构、政策通知、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六、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21.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环境保护”专栏,主要对我县环境质量状况、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排污收费等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截止目前,累计公开环境保护专栏信息73条。

22、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我县安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同时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可能引起事故的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23、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正逐步建立监管体制,推行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监督检查”栏目,在其二级子栏目中公开我县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信息,截止目前,累计公开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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