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8 10:49 | 来源: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的要求,由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世纪大厦七层;邮编:350800;电话:22333159;传真:22333159;电子邮箱:mqsfda@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药监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管理,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加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要求信息承办人员及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报办公室及局领导严格把关,由网站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加入县政府网站群,我局网站与“福建·闽清”门户网站系统之间的数据能够对应传递,有效增强信息发布的统一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并利用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主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等问题,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6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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