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7:06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统计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统计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解放大街55号华侨大厦二楼,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6662,传真:22356151,电子邮箱:mqxtj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历年累计129条。

(二)主要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3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条,历年累计2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按要求修改《闽清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每周采集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数据,定期查看政府网站后台邮箱并及时回应咨询件;每季度按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相关数据,同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移送“两馆”。

(五)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和考核机制,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新闽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政务信息公开由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积极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畅通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七)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闽清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工作。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舆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舆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对舆情涉及到的内容,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把关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声,形成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的舆情应对处理格局。

2、及时公开财政信息

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闽清县统计局部门决算》、《2019年度闽清县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3、定期公开统计数据

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按月公布《闽清县2019年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满足社会公众的关注。

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强化责任管理,实施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6、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61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统计信息公开在时效性、通晓性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数据发布形式仍需进一步创新。

(二)具体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提高业务水平和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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