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卫健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7:08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5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2,传真:0591-22356559,电子邮箱:mqll35@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在2018年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程序。共及时主动公开信息41条,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2019年我局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二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询问问题,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和考核机制,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综合运用“新闽清”等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监督保障

   一是人员队伍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利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要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利用《梅城报》、电视台的“卫健之窗”及《健康闽清》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三是在本单位设立公告公示栏,对一些重大的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公示。   

(六)2019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在卫健系统工作会议及局务会议上多次部署强调做好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责任,强化担当。分管领导带队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要求所有单位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8〕113号)文件要求,指导我县各医疗机构完善公告公示栏,做好院务公开,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公布《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强化监督,推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面落实权力运行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卫生审批办事指南事项,2019年累计发布政务信息41条、公示通知28份。在网站上公开办证指南、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建设。为了规范卫健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阵地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闽清县卫健局意识形态网络阵地管理工作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三是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切实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坚持做到政务微信及时更新,打造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及公众互动官方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反映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动态,普及人口健康生活理念,发布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展示卫生计生队伍职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9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7

0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0

19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56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由于人事变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经验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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